單梁起重機報檢申報事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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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9-07-24 09:35
信息來源:新聞動態
大多數客戶對于
起重機報檢這一塊還是有所了解的,但是具體應該怎么做,去相關的單位辦理什么手續很多客戶還不是很了解,金瑞機械給大家講解一下有關
單梁起重機報檢申報以及之后事宜。
一、申報
(一)申報人:
在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了使用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或個人。
(二)申報時限:
1、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
2、停用6個月以上的設備重新啟用前。
3、要求作轉讓鑒定的設備準備轉讓前。
(三)申報程序:
1、報檢
1.1設備使用單位或個人,可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或網上報檢。
1.2要求作設備轉讓鑒定的,攜帶以下資料到中心業務大廳報檢:
◎設備接受單位的證明;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證明;
◎設備技術檔案。
1.3填寫檢驗申請
2、受理
2.1業務大廳工作人員負責受理網上報檢和大廳報檢。
2.2受理人員仔細核對申請單位或個人信息和提交資料的正確性,對信息不全的應當要求申請人補充。
2.3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所有資料無誤后,與申請人商定檢驗日期并出具受理通知(限中心業務大廳報檢),不予受理的書面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2.4一般設備定期檢驗,在許可有效期限10個工作日之前,大型設備定期檢驗在有效期限30個工作日之前安排檢驗。
2.5受理人員向申請單位書面告知檢驗工作配合事項。
3、溝通
1、受理人員應及時下達檢驗任務,接受任務的檢驗人員應在約定的檢驗日期前與施工單位取得聯系,落實現場準備情況。
2、申報單位,應在約定的檢驗日期前,按照受理人員書面告知的檢驗工作配合事項要求作好現場檢驗準備,不明事宜及時向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詢問。如果因特殊原因要改期,應及時與受理人員或檢驗人員進行溝通,重新約定檢驗日期,但不得超過有效期限。
二、檢驗
1、由持有相關性檢驗資格證的檢驗人員,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對在用特種設備實施定期檢驗。
2、檢驗工作完成后,檢驗人員應書面告知申請單位設備的安全狀況和整改時限,發現嚴重事故隱患,還應立即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管理部門。
以上就是
單梁起重機報檢申報的一些相關注意事項,大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申報,之后才能正常使用特種設備。